新疆发放各项普惠性待遇逾30亿元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力出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10项普惠性民生政策,按照依法依规、普惠均等、精准高效、公开透明、群众受益的原则,为新生儿、学前幼儿、高龄老人、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医生、义务兵、优抚对象和离休人员及时发放各项普惠性待遇30.9亿元,惠及251.6万名待遇保障对象。
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为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步提升相关人群待遇保障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研究,起草《关于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
文件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时间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完成政策文件下发,完成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工作,指导各地县财政部门做好待遇发放准备工作。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积极配合自治区各主管单位指导地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前制定待遇发放人员名单,对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的,督促地县及时录入发放系统;对需要审核后发放的,提前开放审核窗口,主动答疑解惑。
据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海燕介绍,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向各地县专门调拨专项资金,确保了各项普惠性待遇资金发放到位,让财政资金更好地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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